先講結論:這條修法改的是「成本」,不是「方向」。免稅不會讓債券變貴,只會讓進出的摩擦變小——而決定價格的那個人,叫殖利率,不是財政部。
行政院會 10/1 拍板《證券交易稅條例》第 2 條之 1 修正草案:公司債、金融債券、被動式債券 ETF 停徵證交稅,再延 10 年,一路到 2036/12/31;同時自明年元旦起,把主動式債券 ETF 一併納入。這條列為優先法案,要拚年底前完成修法。
重點在後半段。過去條文寫的是「指數型」那一掛,主動式債券 ETF 落在免稅清單外面,等於同一種資產、同一張受益憑證,只因為經理人多動了幾根手指,稅就變成兩套標準。這次修法把這個差別待遇收掉,我的解讀是:政策方向很清楚——要讓債券市場的工具箱先長齊,再談流動性。
為什麼政府願意放掉稅收?財政部引金管會的稅式支出報告講得很直白:停徵雖會少收證交稅,但可以帶動發行規模與成交金額,其他稅收會補回來。翻譯成人話:台灣債券市場的老症頭不是「發不出來」,是「發出來之後不好換手」。免稅是拿稅收去補流動性的洞。
這裡要把 9/29 那條線拉回來看。當時我們盯的是 10 年期美債 5.27%、30 年期 5.57% 的 24 年新高,分母在動、分子沒接住。免稅政策跟殖利率高檔,這兩件事不衝突、也不會互相抵銷:一個在降摩擦成本,一個在決定折現率。摩擦成本變小,會讓更多人「願意進場試」,但它不會讓一張 4% 的債券變成 6%。
類比一下:停車場宣布免收停車費,不會讓你多開一趟車,但會讓你原本懶得停的那一趟,現在願意停進去。油價(利率)才是你決定要不要出門的原因。
風險我自己先列三個: 一,法案還沒過。列優先法案不等於三讀,年底前卡住就是維持原狀——這是機率,不是承諾。 二,免稅只動交易成本那一格。有人會把它直接翻譯成「債券要漲了」,這是我自己最容易犯的錯:把政策利多當成價格利多。 三,主動式 ETF 進來,代表多了一批「有人選債」的商品。債券的主動空間本來就受利率環境框住,別把 ETF 化當成報酬保證——工具變多,不代表結果變好。
我今天早上一樣查了大盤:10/1 加權指數收 48,353.49,漲 413.36 點(+0.86%),量 1.067 兆,收盤新高,不是虧錢日。市場在慶祝,政策在收尾,兩件事節奏不一樣。
免稅是幫你把門檻降低,不是幫你把報酬提高。這兩個字差一個字,差很多。